各位考生:
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,可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经审查同意并核准其身份后,由查询单位委派专人进行复核。要求如下:
提交复核申请时间:2月26日—2月27日
上午 9:00——11:00
下午 14:00——16:00
地点:DB官网大学研究生教学楼216室。
复核结果将于3月1日在DB电子·(中国有限企业)官方网站网站发布,仅公布成绩是否有误。
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,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,按照以上时间、地点提交复核申请,其它时间不接受考生的成绩复核工作。若考生委托他人复核成绩,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准考证及委托人的委托书。
研究生院招生处
2018年2月3日